(庄公支《杨氏族谱》序)
凡事创始难,继事难,相继而续成之则亦不易。何也?其识虑不足,以及前人之明,必且妄矜已见,而轻有所改,易用其所明,而绌其所昧,而前人规画之深心,于是乎隐亦。故续成者在乎恪遵前人,而不以才华自见其长。
杨氏迁自洪洞,不知何年,始迁之祖,亦不详其名讳。谱牒之起自湘潭公讳澄生,始有所记。雍正癸丑讳源济者,因之创为底稿,然当时只有墨本,见之者少。后二十余年,至乾隆戊寅,庠生文煜始镂板,而分给之间,尝即癸丑戊寅两谱证之。以湘潭公所记而观其异,而戊寅本以湘潭公所记列于简端,而癸丑本则见于序中。癸丑本希能生五子,下尚有九人名氏,而戊寅本无之。其他皆以讳从道者为始祖,二世以下则皆不著其世系,凤祖之后,其子或浑举,或明著。至庄祖则频举其讳,而于述祖兄弟分举而各叙之。
夫不能心知其意者,不可以论前人;不能心知其意者,不可以继前人之事因。思其以讳从道者为始祖者,即欧苏谱例,所谓断自可见之世也。其自二世以下不著世次者,即唐律历志,所谓慎疑之说也。其于凤祖之后,其子或浑举,或明著者,以见吾族本支之外尚大有人也。其三,书庄之讳,而庄祖三子,各自为叙者,以见吾支难为小宗,而但为支谱,则以援别子为祖,继别祖为宗之例,后之支子,不得与宗子并叙也。
今距戊寅初刻八十余年,复议重镌。乃于增添人丁详著名字之外,悉遵癸丑戊寅至旧,至于两谱不同之处或从原谱,或从初刻,非敢有去取,但求一归于是而已,是为序。
道光二十年岁次庚子九月九日。谨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