椒山忠愍公赴义先夕遗嘱》椒山,名杨继盛(1516—1555年),字仲芳,河北清苑县人。明嘉靖进士出身。累官至南京兵部右侍郎。当时俺答入寇,大将军仇鸾畏寇。上书请开马市,继盛极陈以为不可,因之被贬降为道典史。已而俺答败约,鸾伏诛。帝思继盛前言,因之升迁为刑部员外郎。当时又遇奸相严嵩专权用事,恨鸾已死,对继盛有好感,想提为心腹,调升为兵部武选司。而继盛憎恶严嵩比仇鸾尤甚,不公不巴结严嵩,反而弹劾严嵩十大罪状。因之下狱,杖击一百,受重创。坐狱三年,被斩于西市。临型赋诗,天下传诵。特别临刑前夕,其妻张氏,上书代请死,不报。及继盛弃市(1555年10月26日)张氏亦同日殉道。穆宗即位(1567年),追赐谥曰“忠愍”。这份遗嘱亦是他临刑前写给应尾、应箕两儿的,杨家作为传家之宝刻入谱端,亦为天下所诵。遗嘱较长,有3800字,今撮要如下:
愚夫谕贤妻张吉贞 古人云:死有重于泰山,有轻如鸿毛。盖当死而死,则死比泰山尤重,不当死而死,则死无益于事,比鸿毛尤轻。死生之际,不可不揆之于道也。我一时间死在你前,知你是个激烈粗暴的性子,只怕你不晓得死比鸿毛尤其轻的道理。我心甚忧,故将这话劝你妇人家。有夫死同死者,盖以夫主无儿女可守,活着无用,故随夫亦死,这才谓之当死而死,死有重于泰山,才谓之贞节。若夫主虽死,尚有幼女孤儿,无人收养,则妇人一身,乃夫主宗祀命脉,一生事业所糸于此。若死,则弃夫主之宗祀,隳夫主之事业,负夫之重托,贻夫主身后无穷之虑,则死不但轻如鸿毛,且为众人所唾骂,便是不知道理的妇人。我打一百四十棍不死,是天佑我,那时不死,于今岂有死之道理,万一要死,也是重于泰山了。所惜者,只是两个儿子尚幼,读书俱有进益,将来都会成才的,只怕误了他。一个女儿尚未出嫁,无人教导看管,惹人嗤笑。我就死了,留得你在,教导我的儿女成人长大,各自成家立户,就如我活着的一般,我在九泉之下,也放心,也喜欢,也知感激你。于今咱一家无有我,也罢了,无有你,一时成不得的,便人亡家破,称了人家的志愿,惹人家笑。你是一个最聪明知道理的,何须我说千万,只是要你戒激烈的性子,以我的儿女为重方可。
二贞年幼,又无儿女。我死后,应着她嫁人,衣服首饰,都有打发她。我在监三年,他发心吃斋诵经,是她报我的恩了。不可着她在家守寡。
咱哥虽无道理,也无别意,不过只是要便宜心肠。凡事让他些,与他便宜,他应喜欢了,不可与他争。二姐、四姐,要你常常看顾她。五姐、六姐,庶母死后,也要亲近她们。应民自幼养活他一场,也须分于他些土地。其余家事,谅你能善于处,我就说在后面,故不须多言。
父椒山,谕应尾、应箕两儿人须要立志。初时立志为君子,后来多有变为小人的。若初时不先立个定志,则终无定向,便无所不为,便为天下之小人,众人皆贱恶。我希望你们发愤,立志要做个君子,即使不做官,人人也都敬重你们。故我要你们第一先立起志气来。心为人一身主,如树之根,如果之蒂,最不可先坏了心。心里若是有天理,存公道,则行出来便都是好事,便是君子这边的人。心里若存的是人欲,是私意,虽欲行好事,也有始无终,虽欲外面做好人,也会被人看破你。如根朽则树枯,蒂坏则果落,故要你们休把心坏了。心以思为职,或独坐时,或夜深时,念头一起,则自思曰:这是好念,是恶念,若是好念,便扩充起来,必见之行;若是恶念,便禁止勿思。方行一事则思之,以为此事合不合天理?若是合天理便行,若是不合天理便止而勿行。不可为分毫违心害理之事,则上天必保佑你,鬼神必加佑你,否则,天地鬼神必不容你。你读书,若中举中进士,思我之苦,不做官也可。若是做官,必须正直忠厚赤心,随分报国,固不可效我之狂愚,亦不可因我为忠受祸,遂改心易行,懈了为善之志,惹人父贤子不肖之俏。
······你们俩个年幼,恐油滑人见了,便要哄诱你们,或请你们吃饭,或请你们赌博,或以心爱之物送于你们,你们一入圈套,便吃他亏,不惟荡尽家业,且使你们成为不好的人。若是有这样的人哄你们,便想我的话来识破他。合你们好,若不好便远了他。拣着老成忠厚肯读书肯好学的人,与他肝胆相交,语言必信,逐日与他相处,自然成一个好人,不入下流。
见一件好事,则便思量,我将来必定要行;见一件不好的事,则便思量,我将来必定要戒;见一个好人,则思量我将来必要学他一般;见一个不好的人,则思量我将来切休要学他,则心地自然光明正大,行事自然不会苟且,便为天下第一人矣。
习举业,只是要多记多作。四书、五经、记文一千篇,谈论一百篇,策一百问,表五十道,判语八十条。有余功,则读五经白文,好古文读一百篇。每日作文一篇,每月作论三篇,策三问,切记不可一日无师傅。无师傅,则无严惮、无稽考,虽十分用功,终是疏散,以自在故也。又必须择好师,如一师不惬意,即辞了另寻,不可因循迁延,致误学业。又必择好朋友,日日会讲切磋,则举业不患其不成矣。
······与人相处之道:第一要谦下诚实,同干事则勿避劳苦,同饮食则勿贪甘美,同行走则勿择好路,同寝睡则勿占席。宁让人,勿使人让我,宁容人,勿使人容我,宁吃人亏,勿使人吃我亏,宁受人气,勿使人受我气。人有恩于我,则终身不忘,人有恶于我,则即时丢过。见人之善,则对人称扬不已,闻人之过,则绝口不对人言。人有向你说某人感你之恩,则云他有恩于我,我无恩于他,则感恩者闻之,其感益深;有人向你说某人恼你谤你,则云他于我平日最相好,岂有恼我谤我之理,则恼我谤者闻之,其怨即解。人之胜似你,则敬重之,不可有忌刻之心;人之不如你,则谦待之,不可有轻贱之意。又与人相交,久而益密,则行之邦家,可无怨矣。······